首页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三章 实施 第三节 拍卖 第三十七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实施 第三节 拍卖 第三十七条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拍卖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拍卖主持人介绍拟拍卖的勘查区块、开采矿区的简要情况; 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竞买人应价。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