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2007年) 第八条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200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有稽查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应当制定年度排污费征收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稽查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可以根据公众举报、有关部门转办等确定稽查对象,并实施专项稽查。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