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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或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选聘评标专家时,应当核验拟聘任专家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存在下列信息的,不得聘任其为评标专家:

受到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行政处罚;

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