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拘留所条例(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拘留所条例(201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