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章 申请 第十四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申请 第十四条 农机监理机构办理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