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更正。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更正。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