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五章 抵押登记 第二十一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抵押登记 第二十一条 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在农机监理信息系统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