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