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所有人身份证明;

行驶证;

更换整机、发动机、机身(底盘)或挂车需要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查验相关证明,准予变更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