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书;

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