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根据全国及各区域各省电力系统发展需要,在需求论证和优化衔接基础上,一般按照5年周期制修订全国抽水蓄能发展规划,明确规划周期内全国及分区域分省抽水蓄能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