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二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