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安排贴息资金的项目范围是:

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项目;

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促进环境保护的项目;

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品种规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