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条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企业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报告,或虽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报告但提供的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