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的人员、资产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相应许可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根据其实际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