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申请 第八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第九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1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