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01年) 第四条 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0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捐赠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