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需由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的岗位,应当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等使用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