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未按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如实形成兽医执业活动情况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