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2019年) 第二章 设置要求 第十条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201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设置要求 第十条 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