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执法。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