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二节 抵押权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三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二节 抵押权登记 第六十二条 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