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