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