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