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