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