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