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五章 资金申报、审核与拨付 第九条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九条 第五章 资金申报、审核与拨付 第九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制发申报指南,或确定试点示范的区域或承担单位。 第五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