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维持治疗药品的配制和质量控制情况; 维持治疗药品的供应情况; 维持治疗药品配制单位药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