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机构人员 第九条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三章 机构人员 第九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现有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分布状况和需求,结合辖区内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状况,规划维持治疗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并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