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戒毒治疗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七条 戒毒治疗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开展戒毒治疗应当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