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2002年) 2. 对于涵盖同一法人的不同保险标的的统括保单 三、 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2002年) 三、 2. 对于涵盖同一法人的不同保险标的的统括保单 三、 其他事项 (一) 对于申请获得进入中国市场许可的外国保险公司的资格条件不适用于已在中国设立的、寻求设立分公司或支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 (二) 分公司和支公司是母公司的延伸,而不是单独的法律实体,且中国将在此基础上、并在符合中国具体承诺减让表,包括最惠国待遇规定的情况下,允许据此设立分支机构。 (三) 关于保险部门中设立商业机构的以往经验要求。如新实体继续提供保险服务,则一保险公司的合并、分立、改组或法律形式的其他变更不会影响中国具体承诺减让表所包含的以往经验…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