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 商务部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