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及其家属。性病患者就医、入学、就业、婚育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