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卫生部负责对全国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