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按照公示、公布的服务地域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快递服务费金额1倍至10倍的罚款。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