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许可范围委托、受托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