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拒绝、阻碍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