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章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公布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快递企业,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