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许可管理 第十八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许可管理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有效期限开展快递业务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