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八章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类微短剧或者二类微短剧标准,自愿按照一类微短剧或者二类微短剧申报备案公示和完成片审核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管理要求执行。 第五十一条 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微短剧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中外合作制作微短剧、引进境外微短剧,依照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