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和范围包括: 第六条 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已支持的重点工作(工程)或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