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復員建設軍人安置暫行辦法(1954年) 3、 必須住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批准,介紹入當地衞生院、醫院醫治,個別需要轉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審核報省(市)衞生部門批准後,方可介紹入省(市)醫院醫治。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原籍衞生部門負責,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本人負担。對於個別無力負担的,可經原籍縣(市)人民政府批准酌予減免,減免的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原籍縣(市)衞生部門墊付後,向同級民政部門報銷。 二十三、 復員建設軍人安置暫行辦法(1954年) 二十三、 3、 必須住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批准,介紹入當地衞生院、醫院醫治,個別需要轉院的,由縣(市)衞生部門審核報省(市)衞生部門批准後,方可介紹入省(市)醫院醫治。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原籍衞生部門負責,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本人負担。對於個別無力負担的,可經原籍縣(市)人民政府批准酌予減免,減免的伙食費和往返路費,由原籍縣(市)衞生部門墊付後,向同級民政部門報銷。 二十三、 一九五零年七月一日以前處理囘鄉的革命軍人,在生產生活上確實有困難的,也可援照本辦法處理。 二十二、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