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2000年) 第四章 命题 第十六条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2000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命题 第十六条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宪法、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制度与实务。 试卷命题的范围,以司法部公布的《律师资格考试大纲》为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