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2000年) 第九章 附则 八、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四十条处理: 四、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2000年) 四、 第九章 附则 八、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四十条处理: 四、 参与评卷工作的人员不得在试卷上涂改任何文字,不得损毁或丢失试卷。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