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一条 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当事人身份资料、业务档案以及开展当事人尽职调查中获取的资料,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委托书、收费凭证、证据材料、调查材料、有关法律文书等。 当事人身份资料和业务档案在委托代理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