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2010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法律意见书发表的所有结论性意见,都应当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给予明确说明,并应当对结论性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