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退兵的属于责任退兵:

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年龄不符、冒名顶替、学历造假、档案造假等问题的;

新兵入伍前有违法犯罪记录未查出的;

未按规定走访调查,有关情况未及时发现的;

不配合协查、不及时回函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

不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退兵手续,或者随意退兵,造成恶劣影响的;

其他违反征兵政策规定导致退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