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 第六章 交接运输新兵 第四十五条 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交接运输新兵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新兵运输计划。 在征兵开始日后的5日内,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飞机起止地点,向联勤保障部队所属交通运输军事代表机构提出本行政区域新兵运输需求。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